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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陳志賢╱台北報導】
2名台籍男子洪坤、林正男,10多年前在大陸分別犯下毒品罪,均被判處死緩,在大陸監獄服刑中。法務部昨派檢察官會同調查局人員赴大陸福建將2人接返回台,並送台北監獄續服殘刑。這是法務部第2次接返台籍受刑人返台服刑。目前國人在大陸監獄服刑人數為1400餘人。
洪坤是在2004年8月,委由台籍船長蔡金泉將安非他命毒品從大陸走私回台,蔡金泉將毒品以膠帶纏在小腿側準備偷帶上船時,被大陸福州市公安邊防支隊查獲,蔡被判處死刑並槍決。
2007年6月,洪坤以為事過境遷,在廣州白雲機場入境時被逮。2008年2月,洪坤因犯走私毒品罪,被福建省高院終審判處死刑,緩期2年執行。
至於林男,也是因為在大陸販毒被逮捕,被大陸法院判死緩。
法務部表示,洪、林均已年逾60歲,都在大陸福建省莆田監獄服刑,洪男女兒為探望父親,每月均花費近萬元,買機票搭機辦理探視以及接見,如今接返回台服刑之後,洪的家人不須再跨海奔波。
洪男因運毒判死緩,經減刑為20年徒刑,再經台北地方法院依跨國移交受刑人法轉換刑期,減為徒刑15年。林男則經大陸減刑為14年6月,轉換刑期後,我國判處相同刑度。
法務部指出,兩岸執行受刑人移交,因兩岸法制不同,法務部多次與陸方聯繫,確認程序銜接細節,在雙方及受刑人三方同意下,由北檢向北院聲請裁定轉換大陸法院裁判刑期,接返後,續服殘刑。